各学院:
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整体水平,强化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过程管理
对照工作安排,严格把控各时间节点工作的完成情况,对于未按照时间安排完成任务者,将按下列方式严肃处理。
在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中,出现一次未按时间节点完成者,学生不得参加第一批次答辩;出现两次及以上者,延迟答辩,不可参加本学期安排的各批次答辩。以上情况学生论文将作为重点盲审抽检对象。
二、做实中期检查
各学院应全面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。对检查不合格的学生进行预警,被预警学生论文将作为重点盲审抽检对象。
中期检查时间:2024年4月15日--4月26日。各学院请于中期检查结束后三日内提交《预警学生名单》。
三、强化文本检测
学院应按照要求制定毕业设计(论文)文本检测工作方案,完成文本检测工作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、规避检测,应取消相关学生首次答辩资格。
对于在第一次文本检测中总文字复制比高于30%,且位于学院复制比最高的前3名学生不得参加第一批次答辩。
四、加大盲审力度
学校将对各专业随机抽取2%的毕业设计(论文)送校外专家盲审,各学院自行抽取比例不低于2%,不得与学校抽取的名单重复。2022/2023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中有出现专家评价不合格的学院,学院盲审比例不低于3%。盲审事宜另行通知。
五、严格成绩评定
严格落实全员答辩、现场答辩,把好论文质量“出口关”。 答辩前须通过论文文本检测,未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不予安排答辩。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应小于20%。参评校级优秀的,总文字复制比不得大于15%,且核心内容无重复。
盲审中出现专家评审不合格的不可参加首批答辩。凡在正式答辩前被取消答辩资格者,经学院答辩委员会认定达到答辩标准、获得答辩资格的,必须重新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文本检测和评阅,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延期答辩。延期答辩只组织一次,无故不参加延期答辩或未获得延期答辩资格的学生,需随下一届重修毕业设计(论文)。
六、严把评优推优
申报校级优秀单篇的,综合评定成绩需达到优秀,申报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数的5%,申报团队优秀的每学院限额推荐1个。
省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需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范围内遴选推荐。
教务处
2024年3月8日